陈家坪小学2019级招生简章

导语 重庆本地宝整理了关于九龙坡全区小学招生简章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动,欢迎大家补充更正!

  陈家坪小学2019新生入学通知

  户籍地新生报名:

  一、招生服务区域

  石杨村1-200号[丁香苑(石杨村1号)];石杨路48—344号 [南方花园(石杨路168号),中国铁建西派国际(原玖城壹号)(石杨路66号),瑞安小区(石杨路232号),锦城佳园(石杨路249号),春风与湖小区(石杨路266号)];朝阳村;朝田口;石桥镇陈坪1号;陈坪社;凤凰路全部 [一城幸福时光(凤凰路5号),达飞绿洲(凤凰路13、15、17号),大川国际(凤凰路7、9、11号)];志高花园[(水管村10号)];绿州华府(石坪桥正街125号)。

  二、入学申请提交时间和方式:

  凡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家长于4月15日至4月21日通过PC(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报名,4月24日家长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三、接收对象

  (一)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

  凡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购房交易并取得房产证及对应户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二)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凡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四、补充说明

  1.转学生不进行网上报名,家长于4月开始可到学校进行登记。

  请我校招生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转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登记,若错过报名时间,我校可能会出现因招生名额满员而无法接收的情况。

  2.今年按照“三对口”入学的学生,我校将在9月1日后对其“三对口”入学证明材料的进行复审,届时,若出现住房出售或户籍迁移等任何原因造成的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由区教委重新安排入学。

  招生咨询电话:023-68651859 023-68655348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2019级新生报名

  为进一步解决好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我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平公正入学,我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尽力解决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空余学位安排满额后,我区将无条件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一)接收对象

  在九龙坡区购房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凭购房入学政策入学。

  在九龙坡区经商或缴纳社保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凭积分入学政策入学。

  (二)接收顺序

  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区教委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首先接收购房入学类适龄儿童,若仍有空余学位,再根据空余学位数安排积分入学类适龄儿童入学。

  (三)接收办法

  1. 购房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低于51%)且连续居住满1年。

  所需网上提交材料: ①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②身份证;③房产证(如果因抵押、拆迁等无房产证,可提交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九龙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有房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④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购房时间先后进行电脑排序。

  2. 积分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办实业)或缴纳社保且连续居住满1年。

  所需网上提交材料: ①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②身份证;③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九龙坡区暂住登记凭证);④九龙坡区参保证明或九龙坡区营业执照有效证明(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

  积分计算办法:入学积分=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附加分

  ①生活积分: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同时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九龙坡区暂住登记凭证),以证件登记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19年4月。

  ②工作或经商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当前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止2019年4月。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效的九龙坡区工商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止2019年4月。

  工作或经商只能选其中一项进行申请积分,两项不累加。

  ③附加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生活积分和社保或经商积分折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或经商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各学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进行电脑排序,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录取。

  二、网上申请方式

  凡符合购房入学政策的拟入学适龄儿童家长于5月2日~5月8日通过PC(电脑)端或手机端网上提交入学申请,家长可于5月20日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凡符合积分入学政策的拟入学适龄儿童家长于5月23日~5月29日通过PC(电脑)端或手机端网上提交入学申请,家长可于6月10日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三、补充说明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从2013年开始,本区能够提供的小学学位数已无法满足大量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预计2019年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人数将大大超过我区提供的学位数,若全区学位满员,我区将不再继续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建议在本区积分较低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提前另行作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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