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笃信实验学校2025年秋招生通知

导语 学校实行“三对口”就近免试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5 年 8 月 31 日( 含 8 月 31日)前,凡年满 6 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儿童,可推迟到 7 周岁。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委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三)坚持规范公平。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学校不违反招生政策、不承诺择校入学,提前入学的,视为违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四)坚持惠民有感。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时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咨询答疑等众多服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流程清晰、环节快捷、材料精简、时效增强。

  、招生入学

  (一)“三对口”学生入学

  学校实行“三对口”就近免试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本人或监护人持有渝北区住房类房产且房屋产权份额达到51%及以上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凭上传系统的户口簿和住房类房产证明,根据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

  本人和监护人无渝北区住房类房产或房屋产权份额占51%以下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按“附件1”执行。

  (三)学生转学

  “三对口”学生转学

  凡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24日至26日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结(离)婚证、出生证明、原学校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接收入学,如无空余学位,学校将名单交由辖区教管中心,由辖区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毕业年级按学籍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的残疾适龄学生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2.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开发征地农转城人员子女入学。由拆迁、征地实施镇(街)开发办于5月25日前统一造册报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3.各类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

  1.汉渝路单号 101 号至 271 号、双号 64 号(双凤路四巷隧道下)至 136 号及该段汉渝路支巷。

  2.210国道以西,凤鸣路(奇火锅)路口及以南(唐莊小区、新城芳居、龙凤花园、金易星辰、金易花园以及双凤桥路、霞飞路、宏锦路、汉渝路二巷、汉渝路三巷)主要包括:单体楼(风鸣路);单体楼(汉渝路二巷);单体楼(汉渝路三巷);单体楼(汉渝路 126 号);单体楼(汉渝路 128 号);单体楼(汉渝路 132 号);单体楼(汉渝路 134 号);单体楼(汉渝路 84 号);单体楼(汉渝路 82 号);金易人家(汉渝路 74 号);四合院(汉渝路 76 号);钻石国际(汉渝路 80 号);单体楼(汉渝路 100 号);单体楼路 68 号);单体楼(汉渝路 70 号);活塞厂家属院(汉渝路 125 号);单体楼(汉渝路 151 号);单体楼(汉渝路 159号);单体楼(汉渝路二巷 5 号);单体楼(汉渝路二巷 7 号);单体楼(汉渝路二巷 15 号);单体楼(汉渝路二巷 27号);单体楼(汉渝路二巷 47 号);单体楼(汉渝路二巷 57 号);单体楼(汉渝路 161 号);单体楼(汉渝路二巷 44号);单体楼(汉渝路三巷 45 号);单体楼(汉渝路 183 号);单体楼(汉渝路二巷 16 号);单体楼(汉渝路三巷 1 号);单体楼(汉渝路三巷 22 号);单体楼(汉渝路 227 号);单体楼(汉渝路 201 号);金恒雅居(汉渝路二巷 18 号附 1号);单体楼(汉渝路三巷 3 号);化肥厂家属院(汉渝路 121 号);江合煤矿家属院(汉渝路 269 号);加油站职工楼(汉渝路 271 号);名人港湾一期(凤鸣路 32 号);唐庄小区(凤鸣路 66 号);新城芳居(双凤桥路 118 号);龙凤花园(双凤桥路 111 号);金易星辰(汉渝路 198 号);金易花园(双凤桥路 198 号);单体楼(汉渝路 101 号);佳禾苑(双凤桥路 167 号);单体楼(双凤桥路);单体楼(双凤桥支路);单体楼(霞飞路);单体楼(宏锦路);北城康居(汉渝路二巷 42 号);金易星辰(双凤桥支路 188 号);自建房(双凤桥支路 113 号);自建房(双凤桥支路 117 号);自建房(双凤桥支路 121 号);自建房(双凤桥支路 29 号);自建房(双凤桥支路 59 号);自建房(双凤桥支路 93 号);单体楼(霞飞路 62 号)。

  、时间安排

  (一)子女信息维护。2025年5月6日起,申请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分时段登录“渝快办”网站

  (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报名时间。入学适龄儿童于2025年5月29日至6月6日期间报名。

  三)审核录取时间。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及家长,学校于6月16日前,教管中心于6月18日前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6月23日前,对“三对口”核验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学校予以录取。

  (四)结果查询确认。学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会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五)发放入学通知。学校于2025年7月10日前,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管中心和学校主动服务,按照区教委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所有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入学时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但不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供。

  、招生电话

  023-67370086 陈老师

  13983742818 王老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回复【渝北招生】可获渝北小学/初中招生政策,2025年报名时间表,子女信息维护入口+网上报名入口,具体操作流程,报名条件/材料,学区划片,咨询电话,转学政策,摇号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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