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导语 根据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学有所教部分针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的资助政策进行汇总。
义务教育服务
1、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补助。
服务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700元,初中900元;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按寄宿生数年生均增加200元;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2、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免费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
服务标准: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小学一年级字典每生14元。地方课程教科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34元、初中40元。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服务内容: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服务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4、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服务对象: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对12个集中连片特困区县和万州区、开州区、忠县、涪陵区、潼南区、南川区等18个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给予营养膳食补助。
服务标准: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生资助】可获重庆各学龄学生资助政策汇总,包括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