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导语 根据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学有所教部分针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的资助政策进行汇总。

  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服务对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

  服务内容: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服务标准:资助标准为保教费按平均每人每月150元,全年10个月计算;生活费按平均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计算。

  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膳食补助

  服务对象:原国家级贫困区县在除区县城区以外的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

  服务内容:对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4个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给予营养膳食补助。

  服务标准: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生资助】可获重庆各学龄学生资助政策汇总,包括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方式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生资助】可获重庆各学龄学生资助政策汇总,包括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方式等。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