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沙坪坝区司法局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沙坪坝区司法局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人民调解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市户籍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脱贫人口;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9.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2.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3. 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4. 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工作耐心细致,服务态度亲切,责任心强,思想素质过硬。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5.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6.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职的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全区临聘人员等财政保障人员和丧失劳动力人员;
9.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面试、体检、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毕业证、就业困难凭证及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2538371455@qq.com邮箱(注:邮件标题为“姓名+沙坪坝区司法局+人民调解辅助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6日至9月18日。
(三)面试
对报考人员发送的邮件电子档材料及工作岗位实际需求进行综合审查,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招聘流程,审查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通知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遇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公益性岗位备案。确定聘用的人员,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至沙坪坝区司法局工作。
四、福利待遇
参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
五、其他说明
本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联系电话
宁老师 023-65368115
附件:沙坪坝区司法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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