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司法宣传调解岗。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3.电脑操作熟练,能熟练运用各种业务系统和处理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写作能力较强,沟通能力较好,能独立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4.本次招聘对象为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家族遗传病史。
6.年满18周岁以上(即2007年9月22日前出生)。
(二)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依次开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龙海大道6号722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66235286。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1张,并填写《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由巴南区司法局政治处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1:2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可保留或取消招聘岗位名额。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员时,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一致时,党员优先,两个条件均一致时,以加试面试题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因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并办理失业登记的考生,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派遣至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由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的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用工合同最长聘用期不超过3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辞退。
六、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2700元,个人承担部分社保费用从应发工资中扣除。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福利制度执行。
七、其他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根据公益性岗位要求,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参与面试、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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