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主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布 看孩子读哪个学校

导语 重庆市主城各区陆续公布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截至目前,主城九区的政策已全部公布!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的招生政策

  渝中区

  在本区小学毕业、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其父母至少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并长期居住在本区,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在本区已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产权须达51%以上),或在本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含按规定减免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保的。

  不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政策,确需在渝中区就读小学或初中的非户籍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由渝中区教委指定接收学校进行招生,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20日后)到指定接收学校完善相关手续。指定接收学校严格审核所有前来登记报名的非户籍生,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善的,根据学位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其入学。

  沙坪坝区

  持沙坪坝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其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情况积分安排学位。

  持合法居住证明适龄儿童学位安排的顺序是,“先按积分高低安排其监护人在沙坪坝区实际经常居住具有合法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若还有空余学位,“再根据积分高低安排其他持合法居住证明的部分适龄儿童”,学位额满为止。

  沙坪坝区预计2017年下列学校招生区域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为最紧张区域:三峡广场及周边区域、联芳园区、杨公桥烈士墓地区、天星桥梨树湾地区、凤天路沿线及新桥地区、山洞地区、大学城地区、青木关地区。预计井双地区学位略微宽松一些。

  九龙坡区

  区内中小学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报名工作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剩余学位情况,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即优先满足在九龙坡区购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再安排符合条件的其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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