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主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布 看孩子读哪个学校

导语 重庆市主城各区陆续公布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截至目前,主城九区的政策已全部公布!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的招生政策

  江北区

  全区公办小学 招生须“三对口”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全区公办小学招收符合“三对口”政策,且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户籍长期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常住的,户主或房产是祖父母(外祖父母);适龄儿童父母双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且实际居住、户主和房产是其他法定监护人。

  按“三对口”或

  “划片”对口入读

  江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和划片、统筹安排”方式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江北区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三对口”或“划片”学校对口升入初中。

  江北区户籍、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由家长在7-8月向区教委提交本区入学申请和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产证、社区居住证明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区教委根据就先就近原则和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北碚区

  实行“三对口” 按划定范围入学

  区内户籍于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实行“三对口”办法,按《北碚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范围》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父母双方均能出具无房证明的,经学校调查核实后视同“三对口”,予以接收入学。

  注意:学生入学时,其法定监护人应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办理入学手续:(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城区实行

  “多校划片”办法入读

  具有北碚区学籍的小学毕业学生,按以下办法升入初中。各街镇片:实行“单校划片”即按“划片招生、学校对口”方式入学;城区片:(朝阳街道、天生街道、北温泉街道)实行“多校划片”即按“划片招生、学校对口、抽签派位”方式入学。

  6月20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报名登记。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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