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主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布 看孩子读哪个学校

导语 重庆市主城各区陆续公布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截至目前,主城九区的政策已全部公布!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的招生政策

  我们将主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划分为三个部分:幼升小政策、小升初政策(沙坪坝区尚未公布)和针对流动人口子女出台的入学政策(北碚区没有单独出台)进行分类梳理,并特别突出其中的一些关键因素和各个区的一些细微区别。

  从目前公布的幼升小政策来看,部分区的政策有所调整,主要是对部分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而从各个区目前公布的小升初政策来看,相关要求整体基本保持稳定,但各区的政策又略有不同。

  一起来看看,你家的孩子到底读哪个学校,又该如何报名?

  三对口

  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址和父母的房管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六(三)年一户

  同一套房屋已有适龄儿童在上述学校入学的,该适龄儿童毕业前,其他户籍上在该套住房的适龄儿童(不包括原房主合法养育的多个子女)不安排入读该校。

  提前一年

  必须提前一年(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完成购房交易并取得房产证及对应户籍

  五证

  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本人的营业执照、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渝中区

  将适当调整 个别学校招生片区

  符合“三对口”的户籍生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对口学校报名注册。根据适龄儿童人数、新建小区、教育布局调整等多种因素,将对个别学校招生学区进行适当调整。

  招生学校学位紧张的情况下按如下政策实施: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须达到51%以上,房屋产权不足51%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购买二手房入户的,须满足“提前一年”的条件,未满1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同一产权住房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6年的(其中适龄儿童监护人若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以最后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时间计算),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招生工作

  暂定6月20日启动

  招生对象为在渝中区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的户籍毕业生;在区外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确需回区升学的户籍毕业生;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符合入学条件且需在本区升学的非户籍生。

  渝中户籍学生应当符合“三对口”政策。符合“三对口”的户籍生,户籍生升学继续实行“多校划片、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即:将渝中区全域作为全区12所中学的招生片区,先相对均衡地分配12所中学派位指标,并征求学生及家长入学志愿,对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学生直接升入该中学;对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暂定于6月20日启动,全区初中招生按照抽签派位招生、对口直升招生、非户籍生招生的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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