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杨石路小学入学申请条件及材料
导语 最近杨石路小学发布了九龙坡区户籍地2019级新生报名简章,那么杨石路小学主要针对哪些孩子招生,入学申请提交的时间的方式分别是什么?接下来重庆本地宝将为您解答这些疑惑!
一、招生服务区域
石坪桥正街1-23号[中央大厦(石坪桥正街2号),板砖公司临街宿舍(石坪桥正街6号),110办公楼后住宅(石坪桥正街8号),万科西九小区(九龙坡区石坪桥正街9号),中飞口腔楼上住宅(石坪桥正街20号)];石坪桥后街4-7栋(石坪桥菜市口五一招待所上楼房);石坪村;五一新村;兴胜路(5、6、8、16、32、43、44、56、58、59、61、62、63号、63号附1号、64、65、68、114号);保利花半里路(兴胜路1、6、7号);文化七村21、22、23、26、27、28、31、32、36、37、38、39栋;斌鑫·世纪城开发小区(杨家坪正街26号);工学院职工住宅(建工二村5、6、7、26、49栋);龙腾大道[圣陶苑(龙腾大道33号),盾安文化苑(龙腾大道73号),华奥大厦(龙腾大道81号)];建工三村(1、2、3、4、8、9、10栋);聚金万佳苑(谢家湾文化七村51号);景瑞西联社小区(兴胜路1号6幢)。
二、入学申请提交时间和方式:
凡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家长于4月15日至4月21日通过PC(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报名,4月24日家长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具体方法如下:
PC(电脑)端
进入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在该网站首页最下端,找到“快捷链接”栏目中“九龙小教招生平台”图标,点击进入该网站后即可按相关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三、接收对象
(一)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
凡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购房交易并取得房产证及对应户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二)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凡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四、补充说明
1.转学生不进行网上报名,家长于4月开始可到学校进行登记。
请我校招生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转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登记,若错过报名时间,我校可能会出现因招生名额满员而无法接收的情况。
2.今年按照“三对口”入学的学生,我校将在9月1日后对其“三对口”入学证明材料的进行复审,届时,若出现住房出售或户籍迁移等任何原因造成的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由区教委重新安排入学。
3.我校预计招收一个班额的学前班学生,凡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学龄前儿童,可在4月15——4月21日期间,到学校教导处登记,招满截止。
招生咨询电话:6882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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