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异地办理(治病/奔丧/诉讼)

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非重庆户籍人员可以办理港澳通行证吗?非重庆户籍人员可以办理重庆港澳通行证签注吗?非重庆户籍人员怎么办理重庆港澳通行证签注?

本文为您介绍:非重庆户籍人员办理重庆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

办理条件

非渝户籍人员在重庆申办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办理材料

(一)赴香港澳门三个月一次、三个月二次、三个月多次其他签注,首次申请除提交“首次旅游签注”基本材料外,根据不同情形提交以下材料:
1、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我市后申请赴香港或澳门,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
再次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超过拟申请签注有效期20天以上)。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每次申请均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4、赴港澳其他签注的再次申请,需提交申请事由的证明材料。

(二)赴澳门一年多次其他签注,首次申请除提交“首次旅游签注”基本材料外,根据不同情形提交以下材料:
1、内地居民赴澳门参展、从事演艺活动或就医(包括就医人员的陪护人员),须提交澳门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材料。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我市申办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
再次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超过拟申请签注有效期20天以上)。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每次申请均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4、澳门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材料。
(备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指南。)

办理流程

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持有效往来港澳/台通行证申请赴港澳台湾签注的免采集)——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缴纳证件工本费——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出入境管理局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00

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出入境办证大厅接待时间以当地公安机关对外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023-63961944

监督电话:010-66265510(国家移民管理局)

023-63758111(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

023-63962000(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赴港澳签注的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需要补充申请材料、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证件办结后申请人到原受理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证件。其中快递取证属于有偿服务,收件时支付邮费。具体详见《受理回执》。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港澳通行证办理预约入口,流程,外地户口办理,签注,补办,费用等相关信息。(没居住证也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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