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本地户籍申请条件+材料
导语 重庆公租房持续开放申请中,本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相关条件并准备相关材料方可申请,详细信息见文章。
【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工作情况
在中心城区工作,申请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工作)合同;或持有营业执照;或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外来务工人员需连续缴纳6个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受缴纳时间限制)
在中心城区工作退休领取养老待遇。
三、收入符合规定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倍,单身人士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最新收入要求:
根据今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2024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23年的47435元提高到了49778元,按此计算,调整后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为(折算到月):
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148元
2人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563元
单身人士申请月收入不高于4978元
上述标准从2025年3月3日起开始实施。
四、住房符合规定
1.申请家庭在中心城区无城镇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
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平方米。
注: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户口人数,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户口人数按住房对应的户口人数计算。
2.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转让行为。
3.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中心城区拥有两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工作收入情况
劳动(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温馨提示:
①提供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供税收缴纳情况。
②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提供劳动(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无工作的提供在校学生证件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证(一、二级残疾)等材料。
3.婚姻情况
已婚人员:结婚证
离婚人员: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4.其他材料
住房困难家庭:公有住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优抚对象、残疾人等
优先对象:退役军人优待证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残疾人证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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