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详见下文。
不予办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办理程序
证件及证明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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