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钓鱼有规格限制吗现在还有吗
导语 钓获物是否可以销售?不可以销售。任何形式的获利都是不允许的。禁止收购、销售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制品。
常见钓获物应当符合下列规格:
1.青鱼(俗称螺蛳青)、草鱼(俗称草棒)、鲢(俗称白鲢)、鳙(俗称花鲢)、鲶(俗称鲶巴朗),全长不低于30cm;
2.鲤(俗称鲤鱼)、鲌属(俗称翘壳、红梢、青梢),全长不低于20cm;
3.鳜属(俗称桂鱼、母猪壳)、鲫(俗称鲫壳),全长不低于10cm。
不符合上述规格的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常见钓获物中有9个品种明确了允许钓获的最小规格。其它品种不受规格的限制,但鼓励留大放小、放流怀卵鱼。黄颡鱼(黄腊丁)等鱼种由于吞钩较深,取钩后不易存活,所以未进行规格限制。
图源: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常见的不纳入钓获物管理的物种有哪些?
主要包括:罗非鱼(俗称罗非)、斑点叉尾鮰(俗称钳鱼)、大口黑鲈(俗称加州鲈)、克氏原鳌虾(俗称小龙虾)、大鳞鲃(俗称淡水鳕鱼)、巴西龟、食蚊鱼、豹纹脂身鲇(清道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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