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钓鱼有规格限制吗现在还有吗

导语 钓获物是否可以销售?不可以销售。任何形式的获利都是不允许的。禁止收购、销售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制品。

  常见钓获物应当符合下列规格:

  1.青鱼(俗称螺蛳青)、草鱼(俗称草棒)、(俗称白鲢)、(俗称花鲢)、(俗称鲶巴朗),全长不低于30cm

  2.(俗称鲤鱼)、鲌属(俗称翘壳、红梢、青梢),全长不低于20cm

  3.鳜属(俗称桂鱼、母猪壳)、(俗称鲫壳),全长不低于10cm

  不符合上述规格的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常见钓获物中有9个品种明确了允许钓获的最小规格。其它品种不受规格的限制,但鼓励留大放小、放流怀卵鱼黄颡鱼(黄腊丁)等鱼种由于吞钩较深,取钩后不易存活,所以未进行规格限制

图源: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常见的不纳入钓获物管理的物种有哪些?

  主要包括:罗非鱼(俗称罗非)、斑点叉尾鮰(俗称钳鱼)、大口黑鲈(俗称加州鲈)、克氏原鳌虾(俗称小龙虾)、大鳞鲃(俗称淡水鳕鱼)、巴西龟、食蚊鱼、豹纹脂身鲇(清道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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