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导语 临时岗位补贴是指,为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开发储备临时岗位,用于购买被裁困难职工公益服务,并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的应急性帮扶政策。

  一、临时岗位补贴性质

  临时岗位补贴是指,为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开发储备临时岗位,用于购买被裁困难职工公益服务,并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的应急性帮扶政策。其主要目的是帮助被裁困难职工解决暂时性生活困难,提供短期实训实践平台,促进被裁困难职工尽快实现市场化就业。

  二、实施应急性帮扶

  (一)实施条件。因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对市内某产业或行业领域造成重大影响,经研究,确需对该产业或行业领域被裁困难职工实施应急性帮扶的,可启用临时岗位,给予被裁困难职工临时岗位补贴。

  (二)帮扶对象。帮扶对象为该产业或行业领域企业自有职工中被裁的困难职工。困难职工主要是指被裁员后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大龄人员及低保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

  (三)帮扶方式。出现符合实施条件情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程序实施:

  1.信息采集上传。区县就业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实地走访、人员摸排、意愿调查等方式,收集被裁困难职工身份信息、意愿服务地,经初审比对符合条件的,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社会·渝悦·公益性岗位管理”应用“临时岗位”模块。

  2.系统复核推送。市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通过系统比对、人工审查等方式复核无误后,通过“社会·渝悦·公益性岗位管理”应用将帮扶人员信息推送至服务地区县。

  3.开展实地帮扶。服务地区县接收到帮扶人员信息后,线下完成帮扶工作,并将岗位信息、人员信息录入应用系统,指导帮扶人员完成线上打卡、购买服务管理等履职情况记录。

  三、临时岗位补贴发放

  (一)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服务时间、服务完成情况等,按照100元/人/天的标准,按月给予帮扶人员临时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按照不超过1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补贴安置单位,用于为帮扶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具体额度由各区县另行发文实施。以上补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安排。

  (二)补贴发放。服务地区县按以下程序发放临时岗位补贴:

  1.审核。区县就业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实地核查,通过“渝悦·社会·公益性岗位管理”应用调取系统打卡记录,比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岗位职责等,按月生成符合条件的补贴享受名单,按内控程序要求完成审核。

  2.公示。区县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个人信息、安置单位、补贴金额等情况,在区县政府官网、安置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将上月补贴发放至帮扶对象银行账户,优先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lsbj.cq.gov.cn/zwgk_182/zfxxgkml/zcwj_145360/jfxzgfxwj/202506/t20250623_14736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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