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育儿假热点问题解答
导语 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重庆育儿假如何规定的?两种育儿假可同时享受吗?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以上两种育儿假不可以同时享受,只能二选一。
育儿假是否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育儿假包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6周岁以下的孩子,育儿假是否可以叠加使用?育儿假不可以叠加使用。
育儿假当年没休完,是否可以转至下一年休?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领养的子女是否可以享受育儿假?依法领养子女的夫妻,其领养子女年龄未满六周岁,同样可以依法享受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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