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事指南
导语 在江津工作的新市民或常住人口如何通过公租房实现“住有所居”?随着区域发展加速,公租房申请门槛与流程成为关注热点。本文依据江津区住房保障部门最新政策,助您高效完成申请,早日入住理想居所。
一、适用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江津区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江津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在江津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含三年内无房产转让登记)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承租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
3.外来务工人员在江津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倍,单身人士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2025重庆公租房收入限制是多少)
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在江津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
殊家庭、政府引进特殊专业人才等国家、其他市级规定优先的对象优先配租。
二、办理事项
公租房保障。
三、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大厅4楼、德感南华房管中心、各镇街、工业园区的公租房申请地点办理。
七、咨询电话:47580577(政务服务大厅)、47589177(区住保中心)、47234791(南华房管中心)。
八、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材料清单
九、申请公租房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