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享有权益有哪些

导语 就业见习人员享有的权益主要有:2330元/月的基本生活费;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期间,享有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重庆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享有权益有哪些

  基本生活费:就业见习人员享有的权益主要有:2330元/月的基本生活费

  保险: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档案托管:就业见习期间,享有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见习期满留用就业的,就业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未参保的参保补缴后计算)。未留用就业的,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免费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后续服务。

  就业见习结束

  (一)留用:见习结束留用的,与基地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

  (二)不留用:未留用的,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免费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后续配套服务。

  发放方式

  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行发放,事后申报”的原则,即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先行向见习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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