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如何给新生儿登记入户

导语 在重庆给新生儿办理登记入户,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办理,也可通过线上“警快办”进行办理。

  2、非结婚子女出生登记

  (一)国境内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一、办理形式:

  线下公安网点窗口办理、网上"警快办"办理。

  二、办理条件:

  1、在国内出生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2、由申请随父或母入户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上报派出所领导审结,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调查核查时间除外)。

  3、经核准办理的,在90日内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重新提交申请。

  四、申请材料:

  1、父母书面申请书(必须)

  2、《出生医学证明》(必须)

  3、提供非婚生育说明(必须)

  4、随父或母入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页、相关个人页和插页式户口簿的增减(索引)页(必须)

  5、随父落户的,需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还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六、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二)国境外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一、办理形式:

  线下公安网点窗口办理、网上"警快办"办理。

  二、办理条件:

  1、本市户口居民在国(境)外生育子女且未加入外国国籍或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的回国(境)后,可以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户口;对于取得外国国籍(入境时持有外国护照)要求出生登记户口的,应向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国籍认定后,再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对于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得以出生登记申办户口。

  2、由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上报派出所领导审批,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调查核查时间除外)。

  3、经核准办理的,在90日内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重新提交申请。

  四、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必须)

  2、父母及子女最后一次回国(境)持用的入境证件(必须)

  3、随父或母入户一方《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页、相关个人页和插页式户口簿的增减(索引)页(必须)

  4、提供非婚生育说明;其中,随父落户的,需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必须)

  5、出生证明(必须)

  6、婴儿入境时持外国护照的,应提供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中国国籍认定书》

  7、出生证明不是中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指公证翻译件或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和其资质证复印件)

  8、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还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六、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注:线上办理材料提交审核后,会通知您到线下进行原件材料确认审核,办理前,也可拨打相应入户地办理点的电话来咨询。>>>重庆各区县落户办理点联系方式

  更多阅读》》》重庆落户需要什么条件(携带的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迁移】可获落户最新政策条件、落户材料、网上办理入口,办理集体户口迁入、购房、子女投靠父、务工人员、收养落户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