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公告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临聘人员1名;
二、岗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廉政要求,严守底线,认真履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严格执行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三)吃苦耐劳,善于沟通协调,工作中服从岗位安排,并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8日后出生),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入职签署廉政协议并严格落实。
三、薪酬待遇
按照璧山区相关文件标准执行,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三)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5736227622。
(四)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初审不过)。
(五)笔试、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录用标准
岗位报名人数3人及以下人直接面试;超过3人采取笔试加面试,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总成绩第1名(有并列情况的以面试成绩为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需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提供体检报告),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政审材料(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合格后予以录用。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合格者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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