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协会招聘6人

导语 重庆市律师协会是重庆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对重庆市律师行业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用工方式

  (一)招聘职位:文字材料、宣传策划类岗位。

  (二)招聘人数:6人。

  (三)用工方式: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到协会使用。

  (四)工作地点:协会本部及江北区、九龙坡区律工委。

  三、职位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能胜任文字材料、宣传策划类工作;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中文、新闻学、法学等专业;

  (五)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综合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各类公文撰写、新闻宣传策划及采编等文字类工作;

  (六)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七)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从重庆市律师协会官网(http://www.xblaw.com/)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按《审查资料清单》(附件2)准备资料,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到协会指定报名邮箱564005451@qq.com(邮件请备注“姓名+应聘”字样)。

  (二)资格审查

  协会行政部根据《审查资料清单》和招聘条件,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并通过协会官网或短信、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及其他文案撰写,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招聘进程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照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纳入面试范围。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公文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职业态度等。面试顺序以面试当日现场抽签顺序为准。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进程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协会指定医院进行,参照普通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协会承担。体检时间、地点根据招聘进程确定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出现缺额的,由协会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律师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对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并定向派遣至协会相应岗位从事文字材料、宣传策划类相关工作。合同期满,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协会反馈的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表现优秀的,合同期1年内,可转为与协会直接签署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对聘用人员,根据不同的职位确定薪酬待遇,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休假。薪酬结构设置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及补贴。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的薪酬为年7—9万元,特别优秀人员薪酬可面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璐韩

  联系电话:023—67075803

  电子邮箱:564005451@qq.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汇金路4号1栋(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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