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司法局招募法律援助办案律师

导语 为进一步优化两江新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结构,鼓励更多律师加入法律援助公益事业队伍,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现面向新区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公开招募一批法律援助办案律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所属律所注册地在两江新区直管区(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等8个街道内)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

  三、招募名额

  本次拟招募50名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已在库律师不再重复申报(详见附件2)。

  四、援助律师服务内容

  (一)刑事辩护与代理。

  (二)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代理。

  (三)参与其他志愿者法律服务活动。

  五、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办理刑事辩护与代理和办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代理的律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办案执业经历。

  (二)政治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业务能力。

  (三)遵守执业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律所及律师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管理的行业处分。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本次招募由律所统一推荐报名,律所填写《两江新区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入库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签署意见后直接或EMS邮寄送至两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重庆市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A栋一楼两江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收件人及电话:王莉67465705)。同时,申报人需将《申报表》和各律师执业证及银行卡(备注开户行)复印件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2903742571@qq.com。

  (二)入库。各律所按照本公告申报要求报送推荐名单,司法局根据申报人数结合律所规模、律师执业年限等确定拟入库名单。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司法局将对全体拟入库办案律师组织集中业务培训,以熟练掌握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程序、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未参加培训的不纳入新区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库。

  (三)退库。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入库后,律师主动退库需提前向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有《法律援助法》第六十三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四十六条及案件质量评估为不合格等次、推诿案件指派等相关情形之一的,将其移除新区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库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附件:

  1.两江新区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入库申报表

  2.两江新区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在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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