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璧山区属国企子企业招聘领导人员(12月9截止)

导语 璧山发布发布了2022下半年公开选聘区属国企子企业领导人员招聘公告,共招19名,课题招聘单位及报名条件详见正文。

  重庆市璧山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子企业领导人员简章

  为深化璧山区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聘任用工作条例》,参照《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公开选聘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子企业领导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子企业领导人员19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范围

  本次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与报名。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搞好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3. 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5.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勤俭节约,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6.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资格要求

  重庆西算大数据有限公司、重庆两化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提级按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管理,其副职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本简章中的一般子企业正职进行管理。

  1. 报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1)报名正职领导人员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现为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或者符合提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条件的人员。

  (2)报名副职领导人员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现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或者符合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条件的人员。

  2. 报名的事业单位人员:

  (1)报名正职领导人员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现任七级职员及以上,或者符合聘任七级职员条件的人员;或现聘在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上,或者符合聘任专业技术八级条件的人员。

  (2)报名副职领导人员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应当现任八级职员及以上,或者符合聘任八级职员条件的人员;或现聘在专业技术九级及以上,或者符合聘任专业技术九级条件的人员。

  3. 报名的区属国有企业人员:

  (1)报名正职领导人员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层级管理的正职领导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应层级管理的副职领导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工作满2年;或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工作满5年。

  (2)报名副职领导人员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层级管理的副职领导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工作满1年;或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工作满4年;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国有企业工作满5年。

  (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日至12月9日(截止时间为12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完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及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cqsbsqgzzx@163.com完成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报名公司及岗位”。上传附件资料包括:

  1. 《报名登记表》(按照附件2填写)。

  2. 个人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缴纳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3.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劳动合同、聘书等材料。

  4. 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国资中心会同相关单位根据基本条件和专业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审核的人员,由区国资中心电话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相关资料复印件概不退回。

  (四)综合评价

  由区国资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组建考核评价工作小组,以查阅报名人员资料、面谈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工作思路、既往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按照选聘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

  (五)考察

  区国资中心会同相关单位针对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组织干部开展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区国资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名称、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次选聘的人员,实行任期制管理,由所在公司以合同形式聘任,经考核不符合聘任合同要求的,终止任期、免去现职;聘任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可续聘。

  (八)薪酬待遇

  聘任的区属国有企业子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依据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只能选择本次选聘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若选择多个岗位进行报名,则所有报名无效。报名者应慎重选择单位及岗位,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名单位及岗位。

  (二)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报名者应保证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者在选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信全天候畅通,如因报名者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名者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五)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名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若在本次选聘过程中,有关岗位未选聘到合适的人员,由区国资中心会同相关单位按照程序重新开展选聘或取消选聘。

  (七)本公告由璧山区国资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璧山区国资中心

  咨询电话:41426299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传真电话:4142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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