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渝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含时间安排)

导语 2025年重庆市渝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入学原则。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到指定接收中小学登记申请。

  小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入学原则。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渝中区居住和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其随迁子女可在指定学校报名。其余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接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市内户籍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6个月以上的暂住登记凭证,市外户籍须提供《流动人口居住证》)。若在渝中区购有房产,视为在渝中区合法居住。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在渝中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等)。

  时间安排

  4月23日—5月27日,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若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5月28日起,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进行报名,学校须在5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审核录取。

  7月4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并及时完成入学确认,在学校规定时间凭电子入学通知书和“报到码”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主动服务,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我区户籍学生,由公办学校“兜底”。

  初中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入学原则。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到指定接收中学登记申请,学校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市内户籍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6个月以上的暂住登记凭证,市外户籍须提供《流动人口居住证》)。若在渝中区购有房产,视为在渝中区合法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在渝中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等)。

  4.小学毕业证原件

  其中: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且长期居住(在本区已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的,产权须达51%以上),在本区小学毕业、需升入本区初中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参照户籍学生升学办法执行:

  1.在本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含按照规定减免税);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时间安排

  4月23日—5月21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若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5月19—21日,各小学组织毕业生和家长进行线下志愿填报,每一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区内学校。凡放弃志愿填报的学生,区内中学不得录取。

  5月22—27日,家长登录平台完成首轮报名。具有抽签派位资格的学生,网上报名学校须与线下志愿填报学校一致。

  6月10—12日,开展抽签派位工作。抽签派位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小学具体实施。抽签派位结果由公证机关当场公证,实施过程全程录像。

  6月16—19日,学校网上审核学生报名信息。

  6月20日起,学校按照抽签派位招生、对口直升招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顺序网上审核录取。

  7月4日前,家长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并及时完成入学确认,网上未办结的完成相关资料补正和次轮报名,在学校规定时间凭电子入学通知书和“报到码”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招生学校或区教委做好报名咨询工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我区户籍学生,由公办学校“兜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回复【渝中招生】可获渝中小学/初中招生政策,2025年报名时间表,子女信息维护入口+网上报名入口,具体操作流程,直接进入报名系统入口,报名条件/材料,积分规则,学区划片,咨询电话,转学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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