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约车服务区域(范围)规定
导语 此次公布的网约车细则对车辆具体标准、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细则中还规范了网约车的经营范围,经营区域。
重庆网约车服务区域(范围)规定
2016年10月9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了《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就是我们简称的重庆网约车细则。
此次公布的网约车细则对车辆具体标准、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时,细则中还规范了网约车的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这块是细则当中的一大亮点。
重庆网约车服务区域规定:
在主城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服务区域登记为主城区;
在主城区外区县(自治县)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服务区域登记为所在行政区域。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地址所属区域与拟从事经营服务的区域一致。也就是说,在重庆运营的网约车,必须是“本土户籍”。
重庆网约车服务方式规定:
据介绍,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
巡游车应当喷涂、安装明显的专用标识,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以及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网约车不得设置与巡游车相同或相似的车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等巡游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和站点候客。
特别是网约车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当与政府监管平台实现直接对接。
重庆驾驶车从事网约车规定: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
(五)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六)申领之日,无被吊销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满5年的;
(七)无被禁止终身驾驶营运车辆的。
备注:
还需要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司机 从业规定
●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内禁止吸烟;
●按照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车辆设施设备;
●向乘客提供经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不得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事巡游揽客;
●不得爽约拒载、途中甩客;
●按照合理线路或乘客要求线路行驶;
●不得议价、违规收费;
●不得进入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设置的巡游出租汽车候乘站点。
●车辆价格应高于同期购置的巡游车价格
●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间隔时间不超过2年
●车辆排量在1.6T(大于1.55升)或2.0L(大于1.95升)以上
●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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