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规定一览
导语 近日,重庆网约车细则公布,其中对于车主,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重庆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规定一览
2016年10月9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了《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其中对车辆具体标准、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重庆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规定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
(五)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六)申领之日,无被吊销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满5年的;
(七)无被禁止终身驾驶营运车辆的。
网约车司机 从业规定
●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内禁止吸烟;
●按照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车辆设施设备;
●向乘客提供经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不得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事巡游揽客;
●不得爽约拒载、途中甩客;
●按照合理线路或乘客要求线路行驶;
●不得议价、违规收费;
●不得进入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设置的巡游出租汽车候乘站点。
●车辆价格应高于同期购置的巡游车价格
●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间隔时间不超过2年
●车辆排量在1.6T(大于1.55升)或2.0L(大于1.95升)以上
●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mm
这些情况下,驾驶员可以拒绝为乘客提供服务:
驾驶员合理拒绝服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拒绝提供或继续提供服务;已经发生的费用,乘客应当支付:
(一)携带违禁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
(二)夜间到偏僻地区,拒绝驾驶员要求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或执勤点进行身份确认的;
(三)醉酒者或精神病患者乘车,未有其他人员监护照顾的;
(四)携带烈性犬只等禁止饲养的动物乘车的;
(五)在服务过程中,乘客有恶意损坏车辆设施、设备,或有影响网约车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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