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重庆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钓4个月

导语 2月29日,市农业农村委消息,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知》规定,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钩时间: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2月29日,市农业农村委消息,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知》规定,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重庆境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同时,这些行为也在被禁止之列: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禁止销售、收购、经营禁捕水域捕捞的渔获物;

  禁止市场主体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招揽顾客,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

  禁止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艇、筏)在禁捕区域航行或者停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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