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重庆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

导语 3月1日起,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使用年限超15年的电梯、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等,将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3月1日起,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使用年限超15年的电梯、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等,将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除此之外,电梯产权者也需要参与管理。众所周知,住宅小区的电梯管理是物业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项,业主们还要监督电梯问题隐患的整改和落实,支持电梯大修、改造、更新,跟家里的家电需要维修是一样的,该维修就要修,拖不得;最终电梯停运,不方便的还是业主。《办法》鼓励住宅小区能将电梯广告收入用于电梯维护保养、修理和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综合保险,进一步拓宽了经费来源途径。

  《办法》还针对文明乘梯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得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不得拆除、破坏电梯使用登记标志、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应急呼救系统、电梯部件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损坏、损毁电梯专用操作按钮;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不得倚靠电梯门,在电梯内打闹、蹦跳或者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攀爬、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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