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离职员工怎么提取公积金(非销户)
导语 重庆本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提取条件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2.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
办理方式
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该账户为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的(职工有多个个人账户的,应当先办理账户合并后,方能申请提取公积金),由职工本人直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需填表格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办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九龙坡办事处、渝北办事处、南岸办事处、北碚办事处、各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仅办理原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离职提取)。
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注意事项
离职人员委托他人代办提取手续的,应当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卡的,可不再公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入口,提取办理指南汇总(租房提取、商贷购房提取等),表格下载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