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在国外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将户口落在重庆?本文为大家带来重庆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办理流程、材料等详细信息,方便大家办理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
办理条件
本市户口居民在国(境)外生育子女且未加入外国国籍或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的回国(境)后,可以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户口;对于取得外国国籍(入境时持有外国护照)要求出生登记户口的,应向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国籍认定后,再向落户地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对于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得以出生登记申办户口。
办理材料
(1)父母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2)父母及子女最后一次回国(境)持用的入境证件;
(3)随父或母入户一方《居民户口簿》;
(4)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
(5)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
(6)出生证明、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指公证翻译件或翻译公司翻译件和其资质证复印件);且结婚证应当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还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8)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办理流程
新生儿父母可在市内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受理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落户。
办理地点
办理费用
办理费用:
(1)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丢失、损坏补办外,免收工本费
(2)农业人口户口页每页每张0.20元。丢失、损坏补办外,免收工本费
(3)非农业人口户口页每页每张0.50元。丢失、损坏补办外,免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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