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重庆低保?

导语 重庆市居民,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详见正文。

  重庆市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本市居民,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

  2.有承包土地或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居民申请农村低保;

  3.原农转城居民申请城市低保。

  重庆市申请享受低保的家庭人口如何确定

  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应当是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2.特殊情形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

  (一)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或者宣告失踪的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回到家庭生活的刑满释放、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人员,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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