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异地就医政策问答

导语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在重庆市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能直接结算。

  一、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对我市参保人而言,在重庆市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能直接结算。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就医地医疗机构结算。

  二、异地就医哪些医疗类别可以直接结算?

  全国已实现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部分特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十个门诊慢特病病种)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目前,强直性脊柱炎不属于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但我市作为就医地提供该病种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三、异地就医哪些医疗类别需要备案?

  我市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除四川省外),住院和特病门诊两种医疗类别需备案,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无须备案,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即可在异地已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我市参保人在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就医,仅特病门诊就医需备案,住院、普通门诊及药店购药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备案手续如何办理?

  我市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微信公众号、拨打备案电话进行线上备案,也可到我市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渠道办理备案手续。

  五、异地就医备案时效性是怎样的?

  (一)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一直有效,适用于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临时就医备案有效期为一年,适用于跨省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就医转诊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政策是怎柱规定的?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医保目录),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七、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在本地就医还能享受医保服务吗?

  我市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在备案期间回重庆就医可正常结算。

  八、我市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电话在哪里查询?

  我市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的异地备案模块查询我市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电话。

  重庆市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电话

  温馨提醒

  医保相关问题可咨询全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23-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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