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高缴存比例办理流程(高于12%)

导语 单位经济效益较好且自愿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 12% 以上,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提高缴存提高比例至12%以上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单位经济效益较好且自愿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 12% 以上(不含 12% ,最高不得超过 15%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渝府发[2011]112号文件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

  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6)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书面申请材料一份(红头文件,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可查看文件模板)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②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返还单位比例调整批复文件一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发送【公积金】可获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记录查询入口,公积金最新消息,公积金提取条件+办理方式,贷款政策+利率+额度+办理指南,商转公办理指南,个人缴纳指南,公积金转移等更多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发送【公积金】可获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记录查询入口,公积金最新消息,公积金提取条件+办理方式,贷款政策+利率+额度+办理指南,商转公办理指南,个人缴纳指南,公积金转移等更多信息。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