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象
导语 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重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企业/用人单位。
1. 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2.招用下列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我市户籍脱贫人口
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
我市户籍零就业家庭人员
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
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其他事项:
1.对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招用脱贫人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全额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bt】可获社保补贴相关信息:补贴类型、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