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什么

导语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仅在政府机关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拓展:离婚协议书

  1.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手写离婚协议时,须一式三份,用黑色水笔书写,A4纸尺寸。离婚协议书打印或者书写任何内容有涂改的,均应当重新打印或者书写。

  3.双方签名须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时在我办理人员面前签字,不可提前签写。

  4.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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