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小企业社保费返还(申请条件+申请流程)

导语 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为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资金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职工待岗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一、申报条件

  ①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文件规定,界定为中小企业的;

  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无欠费) ;

  ③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④企业申报时: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 (含)以下的: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以上的: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5%

  二、返还标准

  返还标准为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返还资金用处:返还资金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职工待岗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三、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四、申报方式

  申报流程如下目前没办法办理(进入申报入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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