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没有哺乳假

导语 重庆有没有专门的哺乳假?关于哺乳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下面重庆本地宝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部分内容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重庆生育保险在哪里办理

  重庆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重庆职工生育保险与居民生育保险

  重庆生育保险缴纳多久可以享受

  重庆产假国家规定2019

  重庆生育津贴是一次性发放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生育津贴领取方式、产假及陪产假规定(天数)、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参保指南。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