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子女教育个税专项扣除标准+申报指南

导语 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的纳税人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2000元。详细申报指南见文章。

  扣除范围: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个婴幼儿(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

  注意事项: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起算时间:从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何时享受: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申报方式

  ➤之前有填过扣除信息的,可以直接一键带入

  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通过快捷方式去确认

  2.点击“一键带入”

  3. 核实信息后,点击“一键确认”

  ➤之前没有填写过或需要新增项目的

  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我要办税】

  2.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3.选择【子女教育】和【扣除年度】

  4.完善基本信息

  5.填写 “当前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就读学校”等信息

  6.选择设置“本人扣除比例”

  7.选择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点击提交完成操作

  8.新增完成后,回到首页进行查询,同一年度可查询到子女教育2条信息,分别对应“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这样1-12月就可以充分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啦

  相关信息

  1.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修改子女教育终止时间,从子女受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享受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孩子升学后,子女教育是修改还是新增,关键看教育阶段是否有变化:如果没有变化,比如子女从小学升到初中,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的时候直接修改就读学校名称即可,不用新增;如果有变化,比如从初中(义务教育)到高中(高中阶段教育),教育阶段发生了变化,需要新增一项“子女教育”,之前填写的子女教育不要修改也不要删除,否则之前享受的扣除就不能享受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个税】可获个税扣除APP下载入口,2024个税扣除申报时间+怎么申报填写/退税(附操作流程),申报条件/标准,查询缴税记录/起征点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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