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人才岗位津贴标准

导语 对企业引进来忠全职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创新人才,按人才层次发放岗位津贴。

  重庆忠县人才岗位津贴标准

  对企业引进来忠全职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创新人才,按人才层次发放岗位津贴。

  其中,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按照1000元/人·月标准发放,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人才按照2000元/人·月标准发放。按年兑现,次年发放上一年津贴,连续发放三年。

  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23-54458459

  1.本措施所指企业为县内工业企业中的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

  2.本措施所指人才应在县内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岗位从事创新性工作,年薪不低于20万元且在忠缴纳社保满1年的研发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推荐阅读:

  重庆忠县人才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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