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导语 7月4日, 重庆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确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详细信息见文章。

  2022重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我市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22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742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自2022年4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本通知所称“年度”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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