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新乡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导语 万州区新乡镇因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总人数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人。

  二、公益性岗位招用条件

  (一)招用对象: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退役军人。

  (二) 招录条件:全日制公益性岗位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基层就业工作;无不良征信、个体经营执照、法人、股东等情况;未享受过相关就业补贴政策;能够在该岗位工作时间为一年及以上;居住地在新乡镇辖区者优先。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新乡镇社保所   联系电话: 023-58590128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及原件、本人一寸照片2张、学历及学位证书及相关作证资料。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审核及面试

  由新乡镇相关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

  (五)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由新乡镇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程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

  四、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实施;

  2.录用后首次合同期一年。(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薪酬标准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 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 239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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