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及职工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 位工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按照本人 工资 的 1%缴纳失业保险费。

国家机关和 驻渝部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 社会团体专职人员、 劳动合同制工 人和其他工勤人员工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或社 会团体专职人员按照本人 工资 的 1%缴纳失业保险费。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按照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雇主缴费比例为2%,雇工缴费比例为1%。

农民合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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