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按什么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当年新增职工,按起薪当月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国统字〔1994〕37号文件规定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洗理费)、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患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按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从2004年1月1日起,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其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为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养老】可获2023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转移指南、参保指南、养老金计算入口,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