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放宽便利皮卡车进城限制

导语 重庆市公安局在前期已推出一系列措施的基础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措施,其中包含放宽皮卡车通行限制,详见正文。

  最新消息:

  放宽皮卡车通行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渝籍号牌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进入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限制,不需进行网上备案即可通行,优化皮卡车使用环境。

  解读:

  1.本措施施行之日起,对渝籍号牌皮卡车,全面取消进城限制,不受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载货汽车限行规定的限制。

  2.皮卡车通行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不再按照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进行网上备案,但仍需遵守工作日高峰时段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规定。

  3.对高排放皮卡车通行中心城区,需遵守高排放机动车限行相关规定通行;

  4.对非渝籍号牌皮卡车,仍按当前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通行,有临时通行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货车限行路段需求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货车通行码。

  往期消息: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将从2020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放宽皮卡车通行管理限制。

  一、放宽通行管理限制的车辆类型

  对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GA802-2019)“多用途货车”标准的皮卡车,放宽通行管理限制。即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箱)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或者登记车辆类型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车辆。对不属于上述规定类型的货车,仍按当前货车限行管理规定通行。

  二、放宽通行管理限制的车籍范围

  对登记在重庆市范围内的渝籍号牌皮卡车,放宽通行管理限制。对非渝籍号牌皮卡车,仍按当前货车限行管理规定通行。

  三、全面放宽通行管理限制的通行规定

  (一)在主城区,实行皮卡车互联网上自行备案通行管理,皮卡车无需办理主城区货车通行证。备案通行成功的皮卡车,除工作日早晚高峰(7:00—9:30、16:30-19:30)禁止通行渝澳大桥、牛角沱嘉陵江大桥、黄花园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及其复线桥外,主城区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通行不再受主城区货车限行时间规定的限制。

  (二)在主城区以外地区,除因交通管理需要,实施限行、管制的个别道路外,全面取消皮卡车通行限制,无需办理任何通行凭证。

  四、放宽通行管理限制的注意事项

  (一)在排放管理方面,主城区实施高排放车辆限行后,属于高排放标准的皮卡车将不再允许备案通行,按照我市高排放车辆限行相关规定通行,已备案成功的皮卡车,系统将自动取消备案记录和通行权限。

  (二)在执法管理方面,实行备案通行管理后,皮卡车通行权限大幅放宽,请驾驶人严格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守法、安全、文明通行,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对皮卡车超速、超载、超员、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推荐阅读:

  2022重庆各区限行规定一览(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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