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江津消费券使用规则
导语 2020重庆江津消费券使用时间是什么时候?有什么使用限制?重庆本地宝为你提供详细信息!
2020重庆江津消费券使用规则
●券有效期自领取成功起6天内有效,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单笔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
●券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消费券使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市江津区域内注册经营的实体店商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对应线上口碑、饿了么门店均可参加,大型超市、药店、农贸市场、加油站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除外。
发放时间
第一期:4月30日上午9:30发放
第二期:5月8日下午18:00发放
第三期:5月15日下午18:00发放
第四期:5月22日下午18:00发放
每个券包金额50元,包含面额30元消费券(满100减30)一张、面额20元消费券(满50减20)一张。
领取方式
活动期间,江津区支付宝APP用户(LBS定位和常住人口)可通过支付宝搜索“重庆江津”、“津彩五月”或扫描支付宝二维码进入主会场,领取电子消费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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