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市教委《关于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从今年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将增设“春假”和“秋假”。
时间安排
春假:2天。安排在“清明节”假期前后各1天,与“清明节”假期相连形成连休(具体日期以国务院当年公布的清明节放假安排为准)。
2026年春假放假时间:4月3日-7日(含清明节3天)
秋假:3天。固定为每年11月第三周周四、周五及第四周周一,与周末连休形成5天假期。
秋假放假时间:2026年11月19日-20日、11月23日
(寒暑假、开学时间不作变动。春秋假从每学期1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安排,不减少国家规定的教学总时长。)
实施范围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
鼓励倡导
倡导以“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为核心内容,鼓励家长和孩子一起——
走出课堂拥抱自然:开展人文地理考察、农耕文化体验、生态保护实践等;
走进社会增长见识:参观博物馆、科技馆、红色基地,传承非遗技艺等;
亲子陪伴共享时光:开展家庭出游、户外锻炼、亲子阅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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