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武隆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导语 春节临近,在辞旧迎新之际,不少人关心节日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武隆区2025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来啦!
1.2025年,武隆哪些地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如下:大木桥东桥头(不含隆城公墓)——龙腾苑小区——第二实验小学—一职教中心——电力小区——气象局——供电公司——区委——第一初级中学——原看守所——实验小学凤溪校区——长途河大桥——乌江二桥——人武部后侧廉租房——检察院小区——财政局小区——烟草公司小区——公元壹号小区——川悦驾校——白杨村南溪沟组居民集居区(八号农庄一线)——看守所——自来水厂——G65包茂高速武隆收费站——火车站(老火车站)——乌江三桥——大木桥东桥头以内城区区域(以上区域含本地址),以上各点周边及以内区域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见示意图)
图源:武隆微发布
2.为什么武隆区城市建成区内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答:原因如下。第一,武隆区高山峡谷特殊地形房屋、人口密度大,城市建成区内污水管网、下水道、化粪池纵横交错,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燃爆事故;第二,城市建成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空气质量,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
(1)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2)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3)不得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4.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可以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吗?
答:不可以。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5.《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中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什么?
答:从2024年1月1日起,每年1月1月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区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除禁放区域外还有哪些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答:除禁放区外,还有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7)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8)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7.燃放区内禁止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有哪些?以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在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火药量大于25克、内径大于30毫米(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必须进行实名登记,主动出示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8.燃放区内可以使用电子礼炮(气炮、油炮)吗?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经营使用电子礼炮(气炮、油炮),不得向电子礼炮经营使用者提供液化气罐、乙炔气罐、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9.未成年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答:可以,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10.群众发现涉及烟花爆竹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如何举报?
答:区公安局举报电话:110、77712037
区应急局举报电话:777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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