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区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工作
导语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疫情期间入院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结合我区当前疫情形势,根据市、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您的就诊顺利,请按照以下要求配合我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门诊就诊要求:
1.就诊请牢记“扫、验、查、报、检”五字诀。主动扫场所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渝康码、行程卡,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入口处测体温。
重庆市、江津区发布的风险区域进行管控的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社区协调区域内现有医疗力量作初步评估和处理,确需到医院就诊的,须向疫情防控办报告,经专家会诊评估后,由社区安排专车(或区域救护车)闭环送至我院发热诊室就诊,就诊完毕由社区接回。
2.使用老年手机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
3.就诊时保持1米间距依次入院,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严格“一医一患一诊室”。
4.黄码、无码(弹窗)人员请在黄码采样点采样,健康码转绿后再到门诊就诊。确需就诊的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发热诊室就诊。
5.急诊危急重症患者除外,按急诊急救流程就诊。
发热诊室就诊:
以下人员请第一时间告知入口管理人员,经发热预检分诊处分诊后,前往发热诊室就诊:
1.发热(≥37.3℃);
2.健康码黄码、红码;
3.来自中、高风险地区;
4.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无发热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11类症状;
5.发病前7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游史、活动史;
6.发现前7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
病区管理:
1.新入院患者及陪护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办理入院。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患者住院期间提倡视频探视或电话慰问。确需陪护者严格执行“一患一固定陪护”,实行佩戴腕带管理,非必要不离开病区。确需离开病区者,返回时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合住院入口处查验。
2.请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勤洗手,积极配合每日健康监测,主动上报健康状况及渝康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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