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献血后待遇
导语 重庆献血后会有优待吗?献血是无偿行为,但当面对献血者及亲属需要用血时,献血者临床用血,免交规定的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量等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还有其他优惠。
【重庆献血后具体会有哪些待遇呢?】
根据重庆市献血条例:
第二十八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以下称采供血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执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献血者临床用血,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量等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 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免交的采供血成本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核销:
(一)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市内就诊的,采供血成本费用在就诊的医疗机构核销;
(二)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市外就诊的,采供血成本费用在发放无偿献血证的血站核销。
(三)在市外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就诊的,采供血成本费用按献血地规定处理。
费用核销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部门另行制定。
所在单位所给予的福利
公民参加献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或者给予适当补贴。血站可以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在校大学生给予适当奖励,奖励金从用血补偿金中列支。
国家给予福利
获国家无偿献血表彰金奖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轻轨
公示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国家无偿献血表彰金奖的公民,在本市范围内,享有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免费参观政府投资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风景区;免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的待遇。
对于获得国家无偿献血表彰银奖、铜奖的公民,意见稿规定,可享受免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的待遇。
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规定,铜奖为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银奖为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金奖为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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