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产假规定放多少天

导语 重庆二孩配套政策正式实施,二孩配套政策规定了生育二孩的条件,以及对婚假、产假、护理假等也做出了详细规定,2016年重庆产假规定请看下文:

  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晚育的妇女,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7天。

  推荐阅读:

  重庆二孩政策汇总 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2016重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

  重庆二孩配套政策4月1日起正式实行 产假延长30天

  重庆婚假新规:婚假增加至15天 晚婚晚育假删除

  重庆启用新版生育服务证 一孩二孩都需要办理

  生二孩不用再办准生证 但需登记备案

  重庆生育二孩登记备案流程

  专题推荐:重庆二孩生育指南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